(一)项目在本省范围内实施,项目承担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,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人员;
(二)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,属于本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,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;
(三)项目能对装备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起到有力拉动作用,原则上整机或关键部套件装备产品研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 万元,基础配套件创新研制和国产化攻关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 万元;
(四)项目具备相关实施条件,有资金投入保证,有实施场地,有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,有依托工程或用户合同支撑等;
(五)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项目重点优先支持。